笨鸟先飞早入林,笨人勤学早成材。
--《省世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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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学

元史学

作者: (美)海登·怀特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8

价格: 42.00元

ISBN: 978754470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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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海登·怀特(1928— ) 当代美国著名思想史家、历史哲学家、文学批评家。曾任教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圣克鲁兹分校。主导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后历史哲学领域中的语言学转向,并将历史主义思想带入文学批评领域,成为跨学科研究的典范。主要著作有《元史学》、《话语的比喻》、《形式的内容》、《比喻实在论》等。

内容简介:

简介: 本书系海登·怀特的成名作,被誉为二十世纪下半叶最重要的历史哲学著作,也是当代西方历史哲学研究中语言学转向的标志。作者运用形式主义方法建构起结构主义文本分析理论,同时又注重贯彻历史主义思想,并以反讽式的比喻策略对十九世纪八位有代表性的史学思想家逐一分析,向读者展示了他们进行历史著述时所采用的主导性比喻方式及与之相伴随的语言规则,从而确证历史作品普遍存在的诗学本质。 导读: 《元史学》肯定激起历史编纂学的论争,并成为这个领域中的经典。……任何一位有名望的历史学家都不应忽视这本书。 ——《历史》 ……富有雄心和挑战性,试图说明所有历史思想,无论出自实际写史的人还是历史哲学家,都依赖于“历史想像的深层结构”。 ——《太平洋历史评论》 出版说明 要支撑起一个强大的现代化国家,除了经济、制度、科技、教育等力量之外,还需要先进的、强有力的文化力量。凤凰文库的出版宗旨是:忠实记载当代国内外尤其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学术、思想和理论成果,促进中西方文化的交流,为推动我国先进文化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丰富的实践总结、珍贵的价值理念、有益的学术参考和创新的思想理论资源。 凤凰文库将致力于人类文化的高端和前沿,放眼世界,具有全球胸怀和国际视野。经济全球化的背后是不同文化的冲撞与交融,是不同思想的激荡与扬弃,是不同文明的竞争和共存。从历史进化的角度来看,交融、扬弃、共存是大趋势,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总是在坚持自我特质的同时,向其他民族、其他国家吸取异质文化的养分,从而与时俱进,发展壮大。文库将积极采撷当今世界优秀文化成果,成为中西文化交流的桥梁。 凤凰文库将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现代化的建设,面向全国,具有时代精神和中国气派。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背后是国民素质的现代化,是现代文明的培育,是先进文化的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中华民族必将展示新的实践,产生新的经验,形成新的学术、思想和理论成果。文库将展现中国现代化的新实践和新总结,成为中国学术界、思想界和理论界创新平台。 凤凰文库的基本特征是: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个中心,立足传播新知识,介绍新思潮,树立新观念,建设新学科,着力出版当代国内外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科学文化的最新成果,以及文学艺术的精品力作,同时也注重推出以新的形式、新的观念呈现我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优秀作品,从而把引进吸收和自主创新结合起来,并促进传统优秀文化的现代转型。 凤凰文库努力实现知识学术传播和思想理论创新的融合,以若干主题系列的形式呈现,并且是一个开放式的结构。它将围绕马克思主义研究及其中国化、政治学、哲学、宗教、人文与社会、海外中国研究、外国现当代文学等领域设计规划主题系列,并不断在内容上加以充实;同时,文库还将围绕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科学文化领域的新问题、新动向,分批设计规划出新的主题系列,增强文库思想的活力和学术的丰富性。 从中国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这样一个大视角出发,从中国现代化在世界现代化浪潮中的独特性出发,中国已经并将更加鲜明地表现自己特有的实践、经验和路径,形成独特的学术和创新的思想、理论,这是我们出版凤凰文库的信心之所在。因此,我们相信,在全国学术界、思想界、理论界的支持和参与下,在广大读者的帮助和关心下,凤凰文库一定会成为深为社会各界欢迎的大型丛书,在中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实现凤凰出版人的历史责任和使命。 凤凰文库出版委员 译者的话 1966年,美国历史学家海登·怀特(Hayden White)在《历史与理论》上发表了《历史的重负》一文,从此,他步入了西方历史哲学研究的前沿领域。1973年,怀特的著作《元史学:19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以下简称《元史学》)出版,它不仅成为当代西方历史哲学研究中语言学转向的标志,也代表了20世纪下半叶历史哲学的主要成就之一。如今,我们以过去三十年来西方历史哲学的发展状况为参照,审视怀特在《元史学》中呈示的研究目的、思路、结论与逻辑,应当对我们把握当代西方历史哲学的脉络有所助益。 一、诗性预构先于理性阐释 怀特在《元史学》开篇引用了巴什拉的箴言:人所能知者,必先已入梦。常识中,梦想若以文字表现出来,必不容于以求真为目的的史学领域,因为梦想是诗性的,不能“理”喻。然而,怀特相信,史与诗并不存在截然断开的鸿沟,任何史学作品都“包含了一种深层的结构性内容,它通常是诗学的,实质上,特别是语言学的,并且充当了一种未经批判便被接受的范式”。于是,《元史学》便准备担负起一种使命:旨在确立历史作品普遍存在的诗学本质。当然,论证这一根本目的的同时,怀特也将藉此展示“一种被称为‘历史的’思想模式的一般性结构理论” 。这便是他在研究前预期赋予《元史学》的两项理论成果。 如果把写作《元史学》视为怀特的“历史的”实践,那么,我们一开始就必须记住,这两项理论成果首先是怀特在实践之前的假设,也就是说,《元史学》是对这些假设所做的证明,而并不是要发现某种永恒、确定的历史本质。在20世纪70年代初,这种姿态或者说解释策略与传统历史学家的方法有极大的区别,正是如此,我将表明,《元史学》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它本身的写作实践上都是反传统的先锋。 早在1966年,怀特对历史学传统的不满已经清晰地表现在《历史的重负》一文中。他反对的传统是那种造成历史学是科学还是艺术之争的学术语境,它的实际结论事实上是确认历史学处于艺术和科学这两种认知方式的中间地带。怀特不满意历史学家在遭遇社会科学家的质疑时声称自己要依赖直觉因而是艺术;在面对艺术家的批评时则声称历史资料不容辩驳因而是科学。自19世纪以来到20世纪中叶,历史学家的这种费边式谨慎策略虽然使自身可能逃避单方面的批评,但怀特认为,如此模棱两可恰恰是当代历史学陷入了重重危机的根本原因。怀特主张,历史学应该像科学和艺术那样更新观念,而不应束缚于现今仍坚持的19世纪末的科学观念和19世纪中的艺术观念中。他注意到“迄今为止近三十年来,科学哲学家和美学家都致力于更好地理解科学陈述与艺术陈述两方面的类似性”,科学与艺术都“发现它们用来理解一个能动的世界的那种隐喻性构造本质上具有临时性特征”。历史学只有大胆地利用当代科学哲学与美学的最新成果,才可能重新确立历史研究的尊严。 我们可以将《历史的重负》一文视作怀特批判传统历史学的宣言书,它表现出一种全新的理论思路。该文充分注意到当时科学哲学与美学在认识世界时的 “建构性”和“临时性”(“时间性”)策略,注意到历史学和隐喻之间的密切关系。应当说,《元史学》中的理论胚胎已经在这篇论文中初具雏形。怀特沿着这条思路,到70年代初写作《元史学》时,他在诗性想象和比喻理论方面的思考要精深得多,并且,《元史学》的丰富例证同时又代表着作者为表述一种新的理论框架而进行的史学实践,意在阐明19世纪欧洲历史意识的发展如何导致了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的“历史主义”危机。 建构、想象和比喻,这些曾经都是传统历史学家排斥的东西,却被怀特用来充当其史学理论大厦的基石。怀特认为历史叙事是建构而来,它之所以为建构的产物是因为史学家“通过建构一种理论的推理论证,来阐述故事中的事件” ;另外,这种理论的推理论证又靠一种历史学的语言规则来实现,它又是诗性建构的结果。在怀特看来,这些建构归根到底是发生在理性阐释之前,因而也是一种预构。既然预构行为普遍具有“前认知的”和“未经批判的”特性,它自然要隶属诗性的范畴。怀特接受了维柯关于诗性智慧的思想。我们记得维柯曾宣称:“诗人们首先凭凡俗智慧感觉到的有多少,后来哲学家们凭玄奥智慧来理解的也就有多少。”如果将诗人的感官与哲学家的理智都结合在怀特的理论中,那么,诗性的预构行为便决定了稍后要进行的理性阐释的深度与广度。怀特确实是遵循这样的理念,他要在《元史学》中证明每一位历史学家或历史哲学家的诗性预构行为最终都构成了他们自己的一套独特的历史哲学。当我们将诗性预构的概念作为怀特理论的一部分而纳入理性的解释系统,这一理论的前提便是相信历史叙事中诗性预构先于理性阐释。怀特以19世纪欧洲八位主要的史学家与历史哲学家的历史写作为例来证明这一点。当然,支持怀特进行证明的理论并不完全是他的独创,它是怀特综合了20世纪以来西方科学、语言学、艺术和哲学许多成就的结果,这正是一种怀特在《历史的重负》中推崇的、当代科学与艺术为历史学提供的新视角。 二、形式主义方法与结构主义理论框架 历史著述理论与语言规则是支撑起怀特论证的两大支柱,藉此,他运用形式主义方法建构起一套独特的结构主义理论框架。 一开始,怀特将历史著述分成五个层次,它们分别是编年史、故事、情节化(emplotment)模式、形式论证(formal argument)模式和意识形态蕴涵(ideological implication)模式。他把编年史和故事看成历史讲述中的原始要素。与以往不同的是,怀特认为“创造”这一往常和小说创作相关的概念其实在编排历史故事时也起作用。历史学家从编年史中挑出什么样的事件编成故事实际上与他们编排故事时已经预料到的问题有关,换句话说,史学家是为了回答他的问题而选材。再进一步,情节化、形式论证和意识形态蕴涵便是回答这些问题的种种方式。由此可见,明确认识到历史叙事过程中问题意识的重要性是怀特理论的出发点,这是从年鉴学派历史家们、历史哲学家柯林武德以及哲学家伽达默尔等人那里吸取的养分,怀特自觉地运用在他的理论中。 在论述情节化、形式论证和意识形态蕴涵三种解释模式时,怀特都为它们更细致地区分了四种类型,我们列表如下: 情节化模式  论证模式  意识形态蕴涵模式 浪漫式的   形式论的   无政府主义的 悲剧式的   机械论的   激进主义的 喜剧式的   有机论的   保守主义的 讽刺式的   情境论的   自由主义的 对怀特而言,以上三种模式都有其学术来源。他区分四种情节化模式是借用了诺斯罗普·弗莱在《批评剖析四论》中提示的线索;根据斯蒂芬·佩珀在《世界的构想》中的分析区分了形式论证的四种范式;而细分四种意识形态蕴涵模式的思想则借鉴了卡尔·曼海姆在《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中的分析。 在怀特看来,形成历史故事的事件序列正是通过情节化方式逐渐展现为某种类型的故事,如悲剧、喜剧故事等等。当史学家在选取某种情节原型来表现历史故事时,他就在按照该原型的结构来解释和确定故事的意义。形式论证模式不同于前者,它要用一般因果律来说明引导着一种情形向另一种情形转化的历史发展过程,即为表述确定时空范围内的要素提供一种言辞模型,它直接牵涉到历史实在的本质,若用类似于佩珀的话说,则关系到我们是按机械论还是按有机论等等范式来构想我们的历史。关于意识形态蕴涵模式,怀特首先确认他所说的“意识形态”是一系列促使我们在当前的社会实践范围内采取某种立场的规定,它决定了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现实、看待往事。 以上三种模式在历史叙事中各有侧重点,情节化模式针对的是所发生事件的内容,形式论证模式关注解释的外在形式,意识形态蕴涵模式侧重解释中的伦理因素。在讨论这三种模式之间的关系时,怀特指出,代表着历史作品中伦理环节的意识形态蕴涵模式“能将一种审美感知(情节化)与一种认知行为(论证)结合起来” ,从而在描述性(情节化)和分析性(形式论证)陈述中获得一种说明性(意识形态蕴涵式)陈述。三种模式如果按特定方式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史学家独特的编纂风格。这样,仅仅根据上文列表可以算出,历史编纂至少可以有64种风格,只是怀特认为,它们并不能任意组合搭配,历史编纂仍须依循结构上的同质性,它决定了情节化、形式论证和意识形态蕴涵之间那些“可选择的亲和关系”(elective affinities)。然而,问题恰恰在于,一些史学大师并不按部就班,顺应种种“可选择的亲和关系”,他们总是要将某种情节化模式与本不协调的论证模式及意识形态蕴涵模式结合在一起,如米什莱结合的是浪漫式情节、形式主义论证和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蕴涵,布克哈特结合的是讽刺式情节、情境论的论证和保守主义的意识形态。那么,是什么支持着这些史学大师在一种不协调的氛围中创造出在读者看来是一致性和融贯性的历史图景呢?带着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怀特进入了历史意识的深层结构。他认定,正是在本质上是语言学的诗性基础之上,史学大师们借助于种种概念性解释策略创造出了最终的一致性和融贯性。 怀特揭示的这个创造性过程是这样的。他认为,历史学家在理性阐释历史材料(即在认识论的范畴下进行认知)之前,先需要将历史领域想象成某种精神感知客体,而要想说明这个客体,他又必须将该领域中的现象区分成诸类要素,此时,也就意味着他设定了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诸种关系产生的“问题”则正是接下来的情节化和形式论证作为认知模式要加以阐明的。这就是说,对史学家而言,历史领域是什么、它包含些什么要素、区分诸种要素应根据何种概念,而阐明要素之间存在的问题又要选择怎样的策略等等,这些都是诗性想象的结果。据此,怀特相信:“在先于对历史领域进行正式分析的诗意行为中,史学家既创造了他的分析对象,也预先确定了他将对此进行解释的概念策略的形式。” 怀特理论的下一个环节转向了比喻理论。他在实践自己的另一项任务,即把语言学成果运用到历史哲学之中。我们能够判断,使语言学中的比喻理论与历史叙事理论之类比成为可能的前提有两个:其一,从语言哲学的角度认识到历史叙事是语言的产物,它必须服从语言学规则;其二,诗性想象与诗性语言具有感觉上的类似性,因而有关诗性语言的理论可以有效地运用在具体化诗性想象的历史叙事之上。怀特在《元史学》中并没有阐明这两个前提,但他在论述中却直接以语言学原则类比历史叙事原则。 鉴于前述三种模式搭配组合而构成解释历史领域的繁杂性,怀特进行了一些简化。他强调,可能的解释策略其实并不多,其中有四种常用的策略对应着诗性语言的四种比喻,它们是隐喻、转喻、提喻和反讽。运用这种比喻理论,我们就有能力将某个特定时期内历史想象的深层结构分类阐述。怀特认为,每一位史学家或历史哲学家对历史领域的想象及其提供的解释策略都是某个话语传统中的一个环节,而这个话语传统的发展乃是“从人们对历史世界的隐喻式理解,经由转喻式或提喻式理解,最后转入一种对一切知识不可还原的相对主义的反讽式理解”。具体以19世纪欧洲主流的史学思想为例,怀特将19世纪历史意识的发展描述为三个阶段:超越反讽阶段;热情研究历史,对历史实在充满信心的阶段;危机阶段或反讽阶段,也是历史解释多元化盛行阶段。不过,在这最后一个阶段,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中都再次出现了超越反讽的努力。史学界从米什莱、兰克、托克维尔到布克哈特,历史哲学界从黑格尔、马克思、尼采到克罗齐都演化出这个历程,于是,作为特定时段的19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及历史意识的发展就这样在怀特的理论框架中得到了解释。 怀特在《元史学》中使用的是形式主义方法,建构起一种结构主义理论。他曾经这样评价自己:“我是一个结构主义者,我是说,一个形式主义者和结构主义者。”的确,我们不难看出,怀特的理论有着浓厚的结构主义色彩。他相信从隐喻、转喻、提喻到反讽构成了一个可以自我调整的闭合循环,这是一个结构上的整体。他以四种语言学规则来类比四种历史意识模式,并通过融入历时性因素来阐述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演变,在这个由隐喻、转喻、提喻和反讽构成的历史意识变化结构内,19世纪欧洲史学思想经过反叛18世纪启蒙时代后期的反讽式历史图景,于19世纪末又回归到一种类似的反讽式图景中,这其中既包含一种历史情境的转换,也体现出历史意识的自我调整。在赋予历史意识发展某种结构的同时,怀特用一种形式主义的解释策略来编排19世纪的历史著述,当他声称自己是形式主义者时,他指的是自己的《元史学》是在尝试以形式主义的方法对某个特定的思想史领域(此处是史学思想史)进行了一番梳理,这种尝试以前只有马克思主义者在社会经济领域内实践过,而历史文本是首次成为形式主义方法实践的对象。怀特认为,《元史学》对19世纪史学思想的形式主义解释成功地向读者展示了当时主要的史学思想家“占主导地位的比喻方式以及与之相伴随的语言规则”,即他们写作中不可还原的“元史学”基础,《元史学》之名的立意也在于此。 三、理论表述与叙述实践的张力 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怀特《元史学》中的结论:一、任何史学作品都蕴涵着某种历史哲学,它们与传统上史学家们曾排斥的历史哲学作品一样,有着相同类型的解释模式可供选择;二、任何解释模式的存在都意味着它是一种诗性领悟的体现;三、因为形式化的解释模式根本上是诗性的、外在于认识论原则的,它们彼此不可比较、不分优劣,叙述者最终选择哪一种只能依据他自己的审美判断和道德判断,史学的科学化倾向不过是诸多选择之一。 若我们以彼之道施于彼身,用怀特的一般结论为准则来评判、反思《元史学》,会出现什么情况呢?怀特又是如何消除其理论表述与叙述实践之间存在的辩证张力而获得一致的历史图景呢? 为了使自己的理论自圆其说,怀特对上述可能的疑问都有所准备。我们已经知道,《元史学》作为一个整体,其论证模式是形式主义的;在情节化方面,正如怀特在序言中也主动声称,他采取了讽刺式模式;在意识形态蕴涵方面,怀特更像一位激进主义者。这样,按照怀特的理论,讽刺剧、形式主义和激进主义共同构成了怀特史学的风格。在他研究的19世纪史学家和历史哲学中,怀特的风格与马克思的最为接近,以至于他后来坦言,“我一直把自己看成是个马克思主义者。在政治上我是一个社会主义者,一直如此”。与怀特所研究的马克思有所不同的是,他对反讽有一种强烈的自觉性认识,甚至可以说,怀特相信唯有通过这种对反讽的自觉意识,才可能缓解他的理论表述与叙述实践之间的张力。 毫无疑问,《元史学》本身的反讽姿态所针对的正是怀特在《历史的重负》中批判的传统史学及其认识论。这种反讽除了出现在对具体史学发展阶段、史学家或历史哲学家思想的评判中,还更多地表现在怀特陈述他的理论前提时。怀特习惯于用“我假设了……”而不是“我发现……”,例如,怀特声明:“为了将这种不同的风格彼此联系起来,使之成为史学思想的单一传统的诸要素,我不得不假设一种意识深层”,“在具有赋义作用的预构(比喻性)策略基础之上,我假设了四种主要的历史意识模式,即隐喻、提喻、转喻和反讽”。此处,在怀特的语境下,向读者表明前提和假设具有两层意义:其一,告诉读者,如果读者认为《元史学》的论证分析合理,那么它的合理性将以这些前提假设,而不是以某种客观存在的本质内容为基石;其二,既然整个理论的基石都不过是一种假设,一种预构,那么对于19世纪欧洲史学思想,读者就应该存在提出其他前提假设从而构成另一种理论分析的可能性。怀特自觉表述了其理论前提的假设性质,若在以往一味追求唯一性解释的历史学传统看来,这不啻于自毁长城,但这却是怀特刻意表现的反讽姿态,以亦此亦彼消除了那些坚持非此即彼的人可能激发的质疑。 反讽是怀特采取的一种比喻策略。如果说它代表着一种老于世故和玩世不恭的意识状态的话,怀特却也有他的“正经”目的。他曾经毫不含糊地表明自己的态度:“读者不可能注意不到,本书正是采用了一种反讽模式。但是,点明反讽的反讽却是刻意而为,由此才能表现一种针对反讽自身的反讽意识的转向。”这种表白意味着,只有针对反讽的反讽,才可能是超越反讽的适当道路。怀特对传统史学及其认识论的讥讽为的是表明,反讽不过是诸种解释模式中的一种,我们用反讽模式来解释历史和用其他的模式来解释都是合理的,至于我们最终选择哪一种模式解释历史,依据的则是美学的和道德的基础。 我们若是将《元史学》当作一部针对19世纪欧洲史学思想史的叙述作品,进而根据怀特在《元史学》中提供的理论,试图在作品本身中寻找怀特所说的那种未经批判便被接受的元史学要素,最终揭示出文本中隐性的更深层,结果我们会看到,一切未知的似乎都早已成了已知的。这是因为怀特告诉我们,反讽便是这种元史学要素。他还进一步论证了反讽的自我批判性质,指出“反讽在一定意义上是元比喻式的”,“在一个探寻自我意识水平的特定领域内,反讽的出现看上去标志着思想的升华”。然而,怀特的理论表述与叙述实践之间的张力并没有因他对反讽的自觉认识而消除,相反,我们却能更明显地感觉到。一方面,如果怀特运用的反讽真正相当于他所分析的那些史学家或历史哲学家文本中的隐性的、未经批判的前提,那么,反讽在此却是显性而非隐性的、是可认知的而非前认知的。我们是不是可以据此认为《元史学》本身不受它所表述的理论所支配,那么,怀特期望他的理论具有的那种一般性和普遍性意义就不复存在,至少他的理论不能运用到《元史学》中。另一方面,如果不顾怀特对于反讽具有的自觉认识而认为他的理论表述总体上是正确的,他的历史叙述理论中就应该存在一种不同于反讽而又隐藏着的、未经批判的前提。但我们注意到,怀特强调了反讽的元比喻性质,以及将它视为思想的升华,这无异于赋予反讽一种超越隐喻、转喻和提喻的更为优越的位置,排除了寻求某种隐性的更深层的可能性;再者,假使这种隐性的更深层存在,它也应该是怀特本人不能意识到的。就此而言,《元史学》及其阐述的理论的确更像是一种诗性想象的产物。 在历史学领域内,诗性与理性的结合依然是一个有待探索的过程,我们只能说怀特在《元史学》中进行了一次积极的尝试。当他强调历史叙述中诗性行为的重要性时,我们也可以换一种角度,认为怀特是在努力对历史叙述中的诗性行为进行理性解释,将它纳入到认识论的范畴中来,因为提出一种理论本身就意味着对原本未纳入到理性认识中的事物进行理性解释。不可否认的是,《元史学》出版之后,它的影响日益增强,到20世纪80年代,以怀特为代表的西方后现代主义史学思潮逐步兴盛,《元史学》提供的多元解释体系更是受到新一代史学家的追捧。更值得一提的是,怀特最初撰写《元史学》是尝试将多学科的最新成果结合在一起构建史学理论的新体系,结果《元史学》不仅将怀特缔造成一位历史哲学的先锋人物,也将他缔造成一位前卫的文学批评家,从这一效果而言,怀特和他的《元史学》真正实现了他在《历史的重负》中表达的理想,将历史学领入了一个新纪元。 在20世纪90年代,海登·怀特还不太愿意他人称其为后现代主义者,而是以结构主义者自居。《元史学》在形式上是结构主义的,但其中的思想却不可阻挡地伸向后现代主义。2004年4月和2007年11月,怀特分别访问复旦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我们在那些时候已经常常听到他自称为后现代主义者了。《元史学》对于传统史学思想的冲击依然在延续。当人们在历史研究中习惯性地运用建构、虚构、叙事、表现、比喻等术语时,他/她或许就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了怀特的思想。当然,一种思潮的诞生和扩展不是怀特一己之力能够完成的,但他无疑是其中一位举起火炬、照亮道途的人。 陈 新 2009年3月 中译本前言 海登·怀特 《元史学》是西方人文科学中那个“结构主义”时代的著作,要是在今天,我就不会这么写了。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本书对于更具综合性的历史著述理论有所贡献,因为它认认真真地考虑了历史编纂作为一种书面话语的地位,以及作为一门学科的状况。随着19世纪历史学的科学化,历史编纂中大多数常用的方法假定,史学研究已经消解了它们与修辞性和文学性作品之间千余年来的联系。但是,就历史写作继续以基于日常经验的言说和写作为首选媒介来传达人们发现的过去而论,它仍然保留了修辞和文学的色彩。只要史学家继续使用基于日常经验的言说和写作,他们对于过去现象的表现以及对这些现象所做的思考就仍然会是“文学性的”,即“诗性的”和“修辞性的”,其方式完全不同于任何公认的明显是“科学的”话语。 我相信,对于历史作品的研究,最有利的切入方式必须更加认真地看待其文学方面,这种认真程度超过了那含糊不清且理论化不足的“风格”观念所能允许的。那种被称为比喻学的语言学、文学和符号学的理论分支被人们看成是修辞理论和话语的情节化,在其中,我们有一种手段能将过去事件的外延和内涵的含义这两种维度联系起来,藉此,历史学家不仅赋予过去的事件以实在性,也赋予它们意义。话语的比喻理论源自维柯,后继者有现代话语分析家,如肯尼斯·伯克、诺斯罗普·弗莱、巴尔特、佩雷尔曼、福柯、格雷马斯以及其他人,它仍旧是我的史学思想的核心,是我对于史学与文学和科学话语的联系,以及史学与神话、意识形态和科学的联系这种思想的核心。我致力于把比喻当作一种工具来分析历史话语的不同层面,诸如本体论和认识论层面、伦理和意识形态层面、美学和形式层面,正是这一点,使得我在如何区分事实和虚构、描述和叙事化、文本和情境、意识形态和科学等等方面与其他史学理论家不同。 比喻对想像性话语的理论性理解,是对各种修辞(如隐喻、转喻、提喻和反讽)生成想像以及生成种种想像之间相互联系的所有方式的理论性理解。修辞生成的想像充当了实在的象征,它们只能被臆想,而不能直接感知。话语中(有关人物、事件和过程的)修辞之间的话语性联系并非逻辑关系或与他者的演绎性继承关系,而通常意义上是隐喻性的关系,即以凝练、换位、象征和修正这样的诗学技巧为基础。正因为如此,任何忽视了比喻性维度的对特定历史话语所做的评价都必定无法理解:尽管该话语可能包含了错误信息并存在可能有损其论证的逻辑矛盾,它还能令过去“产生意义”。 特定历史过程的特定历史表现必须采用某种叙事化形式,这一传统观念表明,历史编纂包含了一种不可回避的诗学——修辞学的成分。既然没有哪个被理解为一组或一系列离散事件的事件场实际上能够描述成具有故事的结构,我便采纳了这样一种方式,通过它,一组事件的叙事化将更具比喻性而非逻辑性。一组事件转换成一个系列,系列又转换成序列,序列转换成编年史,编年史转换成叙事作品,我认为,这些行为理解成比喻性的而非逻辑—演绎性的会更有益。此外,我把事件构成的故事和可能用来解释这些事件的任何形式论证之间的关系,当作是由逻辑—演绎和比喻—修辞的要素构成的组合。这样,一方面是历史话语和科学话语之间的差异,另一方面是历史作品与文学作品之间的类同,如果它们不再强求,对于历史话语研究而言,比喻的方法看上去尤其是正当的。 我一直感兴趣的问题是,修辞性语言如何能够用来为不再能感知到的对象创造出意象,赋予它们某种“实在”的氛围,并以这种方式使它们易于受特定史学家为分析它们而选择的解释和阐释技巧的影响。这样,马克思在1848年巴黎起义期间对法国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描述为工人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进行分析做了准备,他正是用这种分析解释他们在随后事件中的行为。这种在最初的描述和马克思的话语中紧随而来的解释之间获得的一致性是形式上的,而不是逻辑上的。它并不是给“真实的不一致性”戴上了“虚假的一致性”的面具,而是诸种事件的叙事化,这种叙事化展示了时间进程中事件群的变化和它们彼此之间关系的转变。人们不可能将一种实在的事件序列描述得表现出“喜剧”意义,除非他把相关的行为者和事件过程描绘成那些人们能够看作是“喜剧”类型的现象。不同表现层次彼此类比相连而获得的话语的一致性完全不同于逻辑上的一致性,在后者中,一个层次被认为是能够从另一个层次演绎而来的。近来人们想要提出一种有关历史因果的融贯学说的努力失败了,这说明科学化的“法则式演绎”范式作为一种历史解释工具是不完备的。 我认为,史学家尤其想通过将一系列历史事件表现得具有叙事过程的形式和实质,以此对它们进行解释。他们或许会用一种形式论证来弥补这种表现,该论证认为逻辑一致性可以充当其合理性的表征和标示。但是,正如存在诸多不同的表现模式一样,合理性也有诸多不同的种类。福楼拜在《情感教育》中对1848年事件的描述很少有“非理性的”,即便其中有许多“假想的”和大量“虚构的”东西。福楼拜以尝试形成一种无法区分对(真实的或想像的)事件的“解释”与对它们的“描述”的表现风格而闻名。我认为,从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历经李维和塔西佗,下至兰克、米什莱、托克维尔和布克哈特,伟大的叙事史学家往往的确是如此。在此,我们必须像米歇尔·福柯所说的那样来理解“风格”:它是某种稳定的语言使用方式,人们用它表现世界,也用它赋予世界意义。 意义的真实与真实的意义并不是同一回事。用尼采的话说,人们可以想像对一系列过往事件完全真实的记述,而其中依然不包含一丝一毫对于这些事件的特定的历史性理解。历史编纂为有关过去的纯粹的事实性记述增添了一些东西。所增添的或许是一种有关事件为何如此发生的伪科学化解释,但西方史学公认的经典作品往往还增添了别的东西,我认为那就是“文学性”,对此,近代小说大师比有关社会的伪科学家提供了更好的典范。 我在《元史学》中想说明的是,鉴于语言提供了多种多样建构对象并将对象定型成某种想像或概念的方式,史学家便可以在诸种比喻形态中进行选择,用它们将一系列事件情节化以显示其不同的意义。这里面并没有任何决定论的因素。修辞模式和解释模式或许是有限的,但它们在特定话语中的组合却是无限的。这是因为语言自身没有提供任何标准,以区别“恰当的”(或者字面的)和“不恰当的”(或修辞的)语言用法。任何语言的词汇、语法和句法都并未遵循清晰的规则来区分某种特定言说的外延和内涵层面。诗人们了解这一点,他们通过运用这种模糊性使作品获得了特殊的启示性效果。历史实在的叙事大师们也是如此。传统的史学大师们同样知道这一点,但到19世纪时,历史学越来越被一种追求明晰性、字面意义和纯粹逻辑上的一致性的不可实现的理想所束缚,情况就不一样了。在我们自身的时代中,专业史学家没能使历史研究成为一门科学,这表明那种理想是不可能实现的。近来的“回归叙事”表明,史学家们承认需要一种更多地是“文学性”而非“科学性”的写作来对历史现象进行具体的历史学处理。 这意味着回归到隐喻、修辞和情节化,以之取代字面上的、概念化的和论证的规则,而充当一种恰当的史学话语的成分。 我在《元史学》中试图分析的正是这种意义产生的过程是如何运作的。确实,正如人们现在认识到的那样,我当时也认识到,通过进行论证以便“科学地”说明过去或者“解释学地”解释过去,史学家能够赋予过去以意义。但是,我那时更感兴趣的是史学家把过去构成为一个主词的方式,这个主词可以充当科学研究或解释学分析的可能对象,更重要的是,充当叙事化的对象。我认识到,“罗马帝国”、“罗马天主教”、“文艺复兴”、“封建主义”、“第三等级”、“清教徒”、“奥利弗·克伦威尔”、“拿破仑”、“本·富兰克林”、“法国大革命”等等(或者至少是这些术语所指的实体),早在任何特定史学家对它们感兴趣之前就存在了。但是,相信某个实体曾经存在过是一回事,而将它构成为一种特定类型的知识的可能对象完全是另一回事。我相信,这种构成行为既与想像相关,也同样和理性认知有关。这就是为什么我把自己的研究描述为一种构思历史写作的“诗学”而非历史“哲学”的努力。 诗学表明了历史作品的艺术层面,这种艺术层面并没有被看成是文饰、修饰或美感增补意义上的“风格”,而是被看作某种语言运用的习惯性模式,通过该模式将研究的对象转换成话语的主词。在史学家探询过去的研究阶段中,他/ 她的兴趣是,就他/ 她感兴趣的对象以及该对 象在时间中经历的变化建构一种精确的描述。他/ 她这样做是以文献档案为基础,从其内容中提取出一组事实。我说的是“提取”一组事实,因为我对事件(作为在尘世的时间和空间中发生的事件)和事实(以判断形式出现的对事件的陈述)做了区分。事件发生并且多多少少通过文献档案和器物遗迹得到充分的验证,而事实都是在思想中观念地构成的,并且/ 或者在想像中比喻地构成的,它只存在于思想、语言或话语中。 说某个人“发现”事实,这毫无意义,除非我们用这种断言指的是在文献中发现的陈述,它们证明了在特定的时空中发生了特定的事件。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在说语言学事件,如类型2的X事件在A时间和Ⅲ空间中发生这样的陈述。这正是我选用巴尔特的话“事实只是一种语言学上的存在”作为《话语的比喻》一书的题词所想要表达的意思。我并不是说,“事件”只有一种语言学上的存在。我想要强调的是,在我看来,历史事实是构造出来的,固然,它是以对文献和其他类型的历史遗存的研究为基础的,但尽管如此,它还是构造出来的:它们在文献档案中并非作为已经包装成“事实”的“资料”而出现(可参照柯林武德)。 因此,事实的构成必须像这样以对过去档案的研究为基础,以便充当描述某种复杂的历史现象(如“法国大革命”、“封建主义”、“英诺森三世”等等)的基石,而那些历史现象可能转而又成为说明和解释的对象。换句话说,如果历史说明或解释是一种构造物,是依具体情形观念地并且/ 或者想像地构成的,那么,运用了这些解释性技巧的对象也是构成的。当谈到历史现象时,它也从来都是构成物。 它怎么可能是其他情形呢?只要历史实体在定义上隶属于过去,对它们的描述就不会被直接的(受控的)观察所证实或证伪。当然,通过直接观察所能研究的是证明了史学家感兴趣的过去对象之本质的那些文献。但是,如果这些记载想要不顾事实,而原本在这些事实的基础上,对于可能成为研究主题的对象所作的最初看似真实的描述才得以呈现,那么这些记载就需要解释。这就促使我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历史知识永远是次级知识,也就是说,它以对可能的研究对象进行假想性建构为基础,这就需要由想像过程来处理,这些想像过程与“文学”的共同之处要远甚于与任何科学的共同之处。 我所说的想像过程是以对意象的思考和比喻性的联想模式为特点,后者乃是诗学言语、文学写作,并且还有神话思想所具有的特征。历史话语中“文学”成分的出现是不是有损于史学所主张的讲述真实以及证实和证伪的程序呢?只有当人们将文学写作等同于撒谎或者歪曲事实,并且否认文学有任何真实表现现实的兴趣时,才会造成损害。这就使得我们可以把史学归入现代科学,只要人们认为现代科学对确定有关世界的真理不像对确定世界的“现实”那么感兴趣。 的确,我说过,作为创造过程的产物,历史的文学性和诗性要强于科学性和概念性;并且,我将历史说成是事实的虚构化和过去实在的虚构化。但十分坦率地说,我倾向在现代边沁主义和费英格尔的意义上来理解虚构的观念,即将它看成假设性构造和对于实在的“好像”(asif)式描述,因为这种实在不再呈现在感知前,它只能被想像而非简单地提起或断定其存在。欧文·巴菲尔德的著名文章《诗歌用语和法律拟制》对我有所启示,该文指出,在法律上归之于“法人”的“个体人格”就其是某种“虚构”而言仍然是“真实的”。正如前文所述,我始终把“事实”视为建构之物,就是阿瑟·丹托所称的“描述中的事件”,因而在拉丁语“fictio”的词源学意义上,它是一种语言学上的或话语的虚构,即把它视为某种人工制成的或制作的东西。当然,这正是我看待现代小说中实在表现的方式,它们明显就所描述的一点一滴社会实在都提出了真实性要求,这丝毫不比任何一位进行叙事的史学家所做的弱。关键在于,就叙事为实在强加了那,种只会在故事中遭遇的意义的形式与内容而言,将实在叙事化就是一种虚构化。 史学理论中有一种老生常谈,说的是由事实而得出的故事是一种浓缩,即将行为经历的时间缩减为讲述的时间,将人们有关某个特定历史时期所知的一切事实缩减成只剩那些重要的事实,这种浓缩不仅对特定时空范围内发生的事件是如此,对于人们就这些事件可能会知道的事实也是如此。将柯林武德所说的史学家“关于事件的思想”转变成(他实际上讲述的或写作的)著述话语,这一行为使用了一切比喻性话语运用中颇具特征性的浓缩和移情。史学家也许想准确地言说,并且只想讲述与他们的研究对象有关的真实,可是人们无法在叙事化中不求助于比喻性语言和比写实性更具诗性(或修辞性)的话语。在特定的过去中,对“发生的事情”所做的纯粹字面的记述只能用来写作一部年代纪或编年史,而不是“历史”。历史编纂作为一种话语,它特别旨在建构一系列事件的真实叙事,而不是就情势做一番静态描述。 因而,如果某人有兴趣构思一部史学史(或历史写作史、史学思想史、历史意识史等等此类的东西),也就是说,如果他有兴趣阐明那些在时间中经历的变迁,以及诸种变迁在不同处境下表现出来的差异,而在那些处境中,“过去”已经被解释成了系统性和自反性认知的可能对象,那么,他必然采用一种元史学观点。换句话说,人们不能简单地假定他自身那个时代的史学家(或其他时代和地区的史学家)所使用的概念是恰当的,也不能简单地以这种概念的循环作为目标,而把令任何事情都或多或少成功地趋向这个目标“从开始起”就变成学科的实践。例如,设想兰克或布罗代尔使用“历史事件”、“历史事实”、“历史叙事”,或者“历史解释”(或就此用“文学”、“虚构”、“诗歌”、“模仿”、“过去”、“现在”等等术语)所理解的意思与希罗多德或修昔底德用与这些词对应的希腊术语所理解的一样,这没有多少意义,也完全是非历史性的。这也正是为什么人们根据公认的西方史学经典看上去接近或不同于当代史学话语规则的程度,从而对它们做出高下之分,是毫无意义的,并也是非历史性的。 这正是在研究古希腊、罗马、中世纪和早期现代“科学”中的情形,更不用提研究各种非西方形式的“科学”。科学哲学家有充分理由假设,现代物理学家们就有关自然实在的概念提供了有效标准,用来判定在亚里士多德、伽林、普林尼、帕拉塞尔苏斯、阿格里科拉、布鲁诺或培根那里相应使用的观念,近现代科学史涉及的完全是相继的自然因果关系概念之间(并因此而在不同的“自然”或“物理”观念之间)的差异和非连续性,而这些概念曾标志着自公元前6世纪以来“科学”的整体进展。换句话说,一部适当的科学史需要远离和质疑被误认为是我们自己时代的“真正的”科学,以及远离和质疑那种观念的支撑,也即:现代西方科学构成了真正的科学,可以说自泰勒斯或希波克拉底以来,所有其他的科学性观念都为着这一真正科学而努力或是未能成功。如果人们想要形成一种真正历史性的(我的意思是一种真正历史主义的)科学概念,他就必须采纳一种在当前科学正统之外的元科学立场。 译 后 记 海登·怀特(Hayden White, 1928— )是当代西方著名的历史哲学家之一,本书便是他的成名作,也是他惟一的专著。本书于1973年出版,至今已逾30年。从20世纪下半叶至今西方历史哲学(或史学理论)的发展来看,本书可以算得上是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展示了一种理解史学思想、历史哲学,认识、阐述历史意识发展的新思路,尽管这一思路也是“组装”各学科成就的产物,但它确实为我们思考历史提供了另一种洞见。此外,本书在西方文学批评界也有较大影响。其导论曾有学者译出,收入《2001年度新译西方文论选》(王逢振主编,陈永国译)。 1997年,为了撰写博士论文的需要,我向怀特索取他的著作,怀特慷慨相助,吩咐出版社寄来此书与另外两本文集。在细读《元史学》之后,我致信怀特,承诺翻译此书,一方面对他的慷慨表示感谢,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希望这本在我一岁时就出版的著作不再耽误而能尽快被国人阅读。为此,我于1998年联系了上海译文出版社,在赵月瑟老师的帮助下,选题顺利通过,但版权不知何故,迟迟未能解决。2000年,彭刚先生得知我的这一计划,请译林出版社迅速购得版权。从此,我便承担起这一项有些不自量力的任务。 为了实践这一承诺,翻译历时两年有余。虽尽我所能,但毕竟水平有限,译文不免会有错讹之处。此时,特别欣慰的是,有彭刚先生志同道合,他逐字逐句、花费数月校改拙译,做了大量商榷、订正、补漏的工作。另有一事值得一提,在翻译伊始,便有该书另一中文译者刘世安先生慷慨寄赠繁体字译本(译名《史元》,台湾麦田1999年版)。在翻译过程中,每遇疑难,我也参考刘先生的理解,获益匪浅。 译文中,有几个词需要特别说明。 1.realism一词我多数情况下译为“实在论”或“实在主义”,为的是统一译名,遵循历史哲学领域的译法,在本书涉及到文学方面的内容时,读者不妨将此词当作现实主义理解。相应的还有real,reality这类词,较之译“现实的”、“现实”而言,我更多地译为“实在的”、“实在”。此时也请读者不拘泥于我的译法。 2.representation一词我通常译为“表现”,比较另外两种译法“再现”、“重现”,我认为后两种译法易于让人感觉represention指的是“再一次”、“重新”一模一样的呈现,这有违许多当代历史哲学家使用该词的本义,故用“表现”一词,取义类同于艺术表现中的“表现”。 诸多朋友相助,才有今天这个译本,本书历经三校,但一定还有疏漏之处,如果因译文错误导致读者误解,译者自负文责,并敬请读者谅解,不吝赐教,以待来日修正。 近年来,国内对西方历史哲学的译介不多,出于研究的需要,我也忠心希望有更多的朋友译介这一领域的重要论文、著作,一同促进我们对西方史学思想的理解。 陈 新 2003年11月21日

目录:

中译本前言 序言 导论 第一部分 接受的传统:启蒙运动与历史意识问题 第一章 隐喻与反讽之间的历史想象 第二章 黑格尔:历史的诗学与超越反讽之道 第二部分 19世纪历史写作中的四种“实在论” 第三章 米什莱:作为浪漫剧的历史实在论 第四章 兰克:作为喜剧的历史实在论 第五章 托克维尔:作为悲剧的历史实在论 第六章 布克哈特:作为讽刺剧的历史实在论 第七章 历史意识与历史哲学的复兴 第八章 马克思:以转喻模式为史学进行哲学辩护 第九章 尼采:以隐喻模式为史学作诗学辩护 第十章 克罗齐:以反讽模式为史学作哲学辩护 参考书目 索引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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